学校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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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大事记•2001年

时间:2017-09-07 浏览次数:


4月9日至10日 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天达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会议总结了民事诉讼法颁行十周年来取得的经验与成就,围绕民事审判方式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对修订和完善民事诉讼法的指导方针、基本方向、立法技术和修订时机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4月14日 由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宪法教研室主办的首届全国宪法教学案例研讨会在学校举行。与会者对由焦洪昌教授和李树忠教授主编的《宪法教学案例》一书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书具有开创性,填补了我国宪法研究的一项空白。
4月19日 第27届田径运动会隆重举行。来自全校各院系的10个代表队参加了为期两天的比赛。法律系代表队蝉联冠军,1人1次打破校纪录。
4月26日 中国政法大学与美国天普大学法律硕士项目第一届法律硕士毕业典礼在学院路校区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启富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平教授、天普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Robert J. Reinstein教授及有关人员出席毕业典礼。王启富教授和Robert J. Reinstein教授为毕业班同学颁发了硕士学位证书。
4月 就中国高校英语口语协会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的邀请,学校首次组队参加第五届“外研社杯”全国高校英语辩论赛。在为期三天的比赛中,中国政法大学英语辩论队赢得了天津赛区冠军。
5月28日 由校团委组织的中国政法大学“三个代表”宣讲团到昌平区朝凤庵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法制建设的宣讲实践活动,与当地干部群众就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了多种形式的交流。
5月30日 由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和中国律师杂志社共同举办的“律师法修改与完善理论”研讨会在京举行。
6月12日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婚姻法研讨会。会议就婚姻家族立法的现状与未来、婚姻制度与立法、亲属制度的理论与立法等专题进行了讨论。
6月 经上级批准,学校做出决定:中国政法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工程学院。更名后的社会工程学院领导班子,由原管理干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院长:郑禄(兼);副院长兼党总支书记:郭生强;副院长庞本、姜小川。
9月15日 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环境纠纷处理中日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研讨会就环境污染及其危害形态、环境纠纷的处理机制、司法实践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9月24日 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及教育部做出决定,对中国政法大学领导班子进行重大调整:任命石亚军同志为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冯世勇同志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徐显明、朱勇、张桂琳、张柳华为党委委员、常委;李书灵同志为党委常委,纪委委员、书记;免去解战原同志党委常务副书记、马抗美同志兼任的纪委书记职务;任命徐显明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解战原、马抗美(兼)、朱勇、张桂琳、张柳华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杨永林、王启富、赵相林、魏传军、郑禄、陆炬等同志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9月29日 教育部任命新一届领导班子宣布大会在昌平校区隆重举行。教育部人事司司长李卫红同志、副司长张兰春同志、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刘宇辉同志及上一届领导班子和新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大会。
10月1日 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和校长徐显明教授分别与学校师生进行座谈,就学校办学的目标和定位、学科建设、学生培养目标、图书资料建设、学生工作等问题与师生进行了交流。
10月8日 由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所与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编译委员会共同主办的中德法学学术研讨会在就举行。
10月12日 作为加强学科建设、鼓励科学研究的重大举措之一,学校决定授予江平、陈光中、张晋藩三位教授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10月17日 根据校党委决定,党委书记石亚军在学院路校区礼堂主持召开深化改革动员大会,全体教师、校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老干部代表共500多人参加了大会。
10月 围绕着学校的定位和办学目标,领导班子进一步强化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学校中心工作。以校部机关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学科专业调整、教学改革、科研改革、校园规划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十一项改革措施随即立项,并相继付诸实施。
12月3日

党委作出《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政法大学校部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决定》。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校部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国政法大学校部机关分流人员安置办法》,更新观念,破除上下对应和"官本位"的思想,从明确职能入手,对职能重叠、交叉或相近的机构实行撤销、合并或合署办公;对不具备管理职能的单位成建制地剥离校部机关,根据其职能转入教学科研单位或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对原在机关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全部从机关剥离,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适当增设对应新职能的新机构。增强机构的综合管理职能,减少层次,理顺关系。通过对处、科级机构职能的调整,使校部机关机构精简为20个;校部机关工作人员编制精简为213人。

校部机关机构改革的具体方案是:保留的机构有研究生院和13个部、处、室:组织部、统战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宣传部、退(离)休干部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部)处、人事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部)处、研究生院。新组建的机构有4个: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与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机关党总支、资产管理处、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技术与网络服务中心(由电教中心、外语系语音室,基础部计算机实验室部分人员组成。为教辅单位,由主管校长直接领导。)更改名称的机构有3个:财务处更名为计划财务处、校培训中心更名为校培训部、国际交流处更名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撤销2个处级机构,2个教辅机构:校产业办公室(其管理职能由后勤管理处承担,其下属的经营性、服务性部门划归后勤集团管理)、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与毕业生指导工作由校学工部承担,研究生会的指导工作由校团委承担)、电教中心(其电化教学职能和音像制作职能由新组建的教育技术与网络服务中心承担)、外语系语音室(其职能由新组建的教育技术与网络服务中心承担)。合并或合署办公的机构有7个:“党办”与“校办”合署办公,组建“学校办公室”;党校与组织部合署办公;武装部、综合治理办公室与保卫处合署办公;校园文化中心并入学工部,为其下设的科级机构;校综合档案室并入学校办公室,为其下设的科级机构;校人才服务中心并入人事处,为其下设的科级机构。

研究生院下设的机构改为正科级,其第一负责人根据本人条件可低格高配。

不具备管理职能,应整建制地剥离校部机关,分清职能,理顺关系,归口管理的有3个处级机构,4个科级机构:国际教育学院从校部机关转入教学序列;第二学位办公室从教务处划归法律系管理;高教研究室从原为独立设置的副处级机构,改为归口学校办公室管理,不具有行政级别,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保卫处校卫队不列入校部机关,归口校保卫处管理。负责校园内楼、堂、馆、所的门卫、传达工作,并逐步以保安人员等代替;校办收发科、文印科不列入校部机关,更名为收发室、文印室,不具有行政级别,聘用的负责人按科级干部对待,其他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归口学校办公室管理;教务处教材科与研究生院教材科共同组建校教材供应中心,不列入校部机关,是不具有行政级别,自收自支的服务经营部门,归口校教务处管理;老干部处、教务处、学工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中的1个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9个工人岗位不列入机关编制,分别按专业技术人员和普工或技工管理。

改革后列入学校机关序列的有研究生院和19个部、处:学校办公室(党办、校办)、组织部(党校)、统战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宣传部(新闻中心)、退(离)休干部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审计处、保卫处 (保卫部)、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培训部、机关党总支。

列入群众团体的处级单位有2个:校工会、校团委。

12月11日 处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演说活动展开。全校共有40余人竞争20个正处级工作岗位。12月19日,正处级领导聘任结束;2002年1月,副处级干部聘任结束。随着新任的十九位正处长和二十一位副处长的全部上岗,标志着校部机关改革和人事改革的基本结束。通过这次精简机构和公开竞聘中层干部,学校机关由39个减为20个,26位同志因年龄等原因离开领导岗位,一批符合干部“四化”标准的中青年教师和干部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