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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行政办公系统(OA)文件签批流转功能及智慧法大校印用印申请功能的通知

时间:2020-05-29 浏览次数: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进一步更好地服务师生,提高办公信息化水平,增强行政服务效能,学校办公室和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建设了行政办公系统(OA)文件签批流转功能模块及智慧法大校印用印申请功能模块,定于6月1日(下周一)启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文件签批流转功能模块

文件签批流转模块主要适用于上级单位、兄弟院校及其他单位来文在校内各环节的签批流转过程,密文、内部文件及其他不适合公开的文件材料仍采取纸质方式签批流转。

(二)校印用印申请功能模块

校印用印申请功能模块适用于申请使用学校党委印章、学校行政印章、学校钢印、学校法定代表人名章等校级印章,涵盖已备案的例行用印事项或非例行用印事项。非学历教育用印、合同(协议)用印及仅申请使用校领导签名章仍采取原有方式申请审批。申请人可根据工作实际选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建议使用线上方式申请用印。

二、基本流程

(一)文件签批流转功能模块

文件由学校办公室机要室发起,经相关领导签批后,经机要室同时发送至相关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相关负责同志可登录“智慧法大”(电脑端)或“中国政法大学企业微信号”(手机端),进入“行政办公系统”查看相应“公文提醒”或“微协同-待办工作”即可查看文件批阅下达情况,并按领导签批要求阅处工作,点击完成流转环节。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承办部门批阅文件操作手册》(附件1)。

(二)用印申请功能模块

1.用印申请人发起用印申请

用印申请人登录“智慧法大”(电脑端)或“中国政法大学企业微信号”(手机端),进入“办事大厅”-“用印申请”功能,发起用印申请。

2.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批

根据用印内容,用印申请进入相应流程,由相关二级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分流备案,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

3.用印

经分管校领导线上审批同意后,用印申请人即可至学校办公室综合科用印。

用印申请人及各环节审批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脑端、手机端网上用印操作手册》(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尽快熟悉以上模块功能的流程及方法,做好线上文件阅处、申请审核工作,及时提示本单位相关负责人上线操作,并相应完成线下文件督办、事项汇报等工作。

(二)各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及时查看最新的来文要求、用印申请,做到线上操作亲力亲为,做好文件阅处落实、用印申请审批等工作。

(三)用印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用印事由、用印数量,完整上传用印内容,确保用印审批效率。

(四)各二级单位要在本单位积极推广以上模块功能,让信息多跑路,教职员工少跑腿,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五)以上模块功能的运行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技术保障工作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学校办公室将组织二级单位开展相关线上培训,就各二级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反馈的问题予以答疑,并不断完善相关功能。

四、工作联系人

(一)文件签批流转功能模块联系人:晏鸿,联系电话:58909042;

(二)用印申请功能模块联系人:李家樑、武焰,联系电话:58909039;

(三)账号密码、网上系统功能技术支持联系人:罗倩、赵晨,联系电话:5890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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