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选举委员会《关于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工作安排,10月27日至11月8日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提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为配合落实此阶段工作,10月25日,政法大学选区选举转段工作部署暨培训会在我校昌平和学院路校区分别召开。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选民小组召集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昌平校区选举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
我校选举办公室主任李秀云通报了选民公示及分组情况,回顾了选民登记阶段的工作成果,指出各学院、单位的支持配合是选民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她强调“提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是选举工作全过程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是把好人大代表入关口,选出合格人大代表的前提和关键。这一阶段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选举工作的成效、代表素质和整体结构的优化,是选民直接参与选举、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体现。
李秀云指出“提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的工作程序分九个具体步骤进行,包括进行本阶段工作培训、召开三次选民小组会,公布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召开选民小组长会议、召开选民代表协商会、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等,强调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选举工作原则,要求必须依法按程序开展工作。李秀云就人大代表人选的标准条件和结构要求,提名候选人的范围,10人联名推荐的具体方法,选民依法享有的权利,限额提名的标准等进行了说明,要求详细记录选民小组会议,如实上报会议情况。
我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冯世勇指出,进入“提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之后,选举工作的任务重、要求高,时间更紧、政策性更强、动员量更广。冯世勇强调了选民登记工作的政治意义,他要求选举工作的相关人员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相关工作落实并保障每一个符合法定条件的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冯世勇提出,合格人大代表的选举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要以“见效、管用、合规”的形式召开选民选举会。他要求学校的相关宣传部门,根据选举工作中的时间节点和相应要求配合做好明确、广泛的宣传工作。
随后,“提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培训的负责人、选举办许玺铮老师对到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就选民小组长、副组长和小组会记录员的推选,联名、提名和推荐代表候选人等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对本阶段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和具体指导,并对在场各选民小组召集人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
10月25日11:00,我校在学院路校区召开了转段选举工作培训会。会议各选举单位召集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前一阶段的选民登记情况进行了通报说明,详细部暑了本阶段工作,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工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