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我校召开了大学章程修订征求意见会。会议由副校长李树忠主持,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李树忠就我校章程修订工作的背景、重要意义做了介绍。他强调,学校章程对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引领和规范作用,希望大家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会上,学校办公室主任李秀云介绍了我校章程修订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
各部门负责人就大学功能在章程中的结构设置、序言中对学校历史发展和办学传统的凝练、决策性会议议事规则、学术委员会设置、教授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关系、教师学生权利义务、财务资产制度、文字表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李树忠代表学校感谢各职能部门对章程修订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他指出章程修订工作不仅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和安排,也是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的基本准则,涉及学校全局,是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依法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学校下一步将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进行修改,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有关程序规定进行审议,并报教育部核准后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