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申请单位盖章”栏中必须是二级单位印章,如“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则不符合要求;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栏中应为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特殊情况除外;
“经办人签字”栏中应为负责办理该事务的人员姓名,若由他人代办,则填写被代理人姓名并在括号中标注代办人姓名;
“用印内容”栏中应多个事项逐条填写,用1.2.3.等序列号标注;
“用印内容”栏中应根据实际需要在相应印章名称下打钩标注;
“主管校领导签字”栏中应为部门分管校领导或者单位的联系校领导签字;
对于《中国政法大学非学历用印申请单》除按照以上要求填写外,还需校办主任在“校办负责人签字”栏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