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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科级领导岗位(调整)聘任条件公示

时间:2015-10-0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度科级领导岗位(调整)聘任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拟调整的科级领导岗位聘任条件予以公示如下:

学校办公室科级岗位聘任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聘任条件

1

综合科科长

 

1.中共党员;

2.了解学校党务、行政工作;

3.具有政治责任感、事业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计划性强,讲究效率。

2

秘书岗(正科级)

2

1.中共党员;

2.了解学校党务、行政工作;

3.具有政治责任感、事业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方针,具有调研分析能力、文字功底及写作能力。

3

法律事务办公室

(投诉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1.中共党员;

2.具有政治责任感、事业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高校法律事务工作;

4.具有综合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计划性强,讲究效率。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如有意申报者请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向学校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许玺铮

联系电话:58909040

                                                

学校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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