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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与光明日报社首开国内先河 携手共建“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时间:2014-04-30 浏览次数:


 

  •   4月29日,光明日报社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签约揭牌仪式在学院路校区举行,这是我国中央媒体与高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的首例。揭牌仪式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我校在高等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创新方面,迈出了里程碑式的步伐。光明日报社总编辑何东平,副总编辑沈卫星,我校党委书记石亚军,校长黄进,以及相关院部负责人出席了签约揭牌仪式。部分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多家社会媒体参加了签约揭牌仪式。


    仪式由我校副校长张桂林主持。

      仪式上,黄进与何东平分别代表中国政法大学与光明日报社签署《光明日报社、中国政法大学共建新闻传播学院框架协议》,并为“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揭牌。

      何东平强调,要从党和国家对新闻工作的需求、从新闻学科和新闻事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共建新闻学院的意义。他希望学院为法大与光明日报社乃至全国培养出大批政治坚定、专业过硬的高素质新闻传播人才,成为我国培养高质量、高水平新闻传播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为党和国家新闻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石亚军在仪式上指出,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正式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不是减了一个字和加了两个字的区别,而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变化,意味着我校新闻传播学院的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光明日报》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之一,在65年的办报经历中,积累了非常丰富而深厚的思想理论、学术文化底蕴,也凝聚了一批善于思考、开拓创新的优秀新闻工作者,为促进共和国各方面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法大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列入“211工程”、“985法学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的全国重点大学。在60多年的发展中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优秀人才,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两个不同领域的机构,合作共建新闻传播学院,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深入开展共建工作,定会把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建设成为新闻宣传人才的供给地和新闻传播学科的研究基地,并办出法大特色和光明特色。

      针对如何开展培养国家需求的新闻人才,石亚军强调,学院的发展要做好协同创新和转型跨越这两篇文章,在大力推进“入主流、创特色、上水平”的过程中,按照培养卓越新闻人才的要求,确定新的人才质量标准、规格和培养面向,构建集复合型课程体系、创新性教学方法、包容性培养环节为一体的新的培养模式,培养符合国家新闻工作发展需要的高水平、有特色的新闻人才。他指出,科学研究是大学的功能,新学院确立工作的目的在于构建一个体现我校特色和优势结构合理的学科框架或学科体系,凝练学科研究方向,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同时依据学科发展需求,加强学科团队的组织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学术队伍。

      沈卫星简单介绍了共建“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的背景。他说,2013年12月,中央有关部门为深入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创新新闻传播人才培训机制,提高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实行部校共建新闻学院的机制。根据共建协议,双方共同组成“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院务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学院的重大事宜;同时,双方将在共建精品课程与教材、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共建国家级研究智库、共建新型研究平台、共同开展业务骨干培养与培训、共同改善学院的基础设施与办学条件等六大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陆小华表示,光明日报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主流媒体之一,对推动思想解放,推进改革开放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光明日报的影响深植于知识分子群体,深植在中国思想界、理论界,对中国的政治进步、社会进步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一个新闻传播学院,我们是幸运的,这不仅是因为我们可以在光明日报的支持下更快地发展,更在于我们可以以新的机制推进理论与实践结合,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有了这样的共建,新闻传播学院教师、团队和学生们的研究成果和智慧,就有了新的施展和应用空间。更重要的是,有了这样的平台,我们可以以新的思维新的视野,以更有质量的教育成果和研究成果,为国家和民族做出更大的贡献。

        媒体报道【光明日报】光明日报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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